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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诉求渠道 加强信访维权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1-11-28 14:02:08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妇联权益部

  妇女信访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畅通诉求渠道,是做好妇女信访维权维稳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南通市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把畅通诉求绿色通道,做好妇女信访维权工作,作为妇联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结合点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起点开展妇女信访工作

  市妇联充分认识到女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之一,因此,男女两性的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维护好女性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的和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妇女信访工作是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了解妇女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窗口,是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儿童问题的重要渠道,也是妇联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多年来,市妇联领导坚持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将妇女信访工作纳入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思考,把畅通诉求渠道、做好妇女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摆上全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市妇联党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信访工作方案。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由妇联领导亲自批阅、接待或主持会办。日常信访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室)负责人轮流参与信访接待,从而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共同参与的妇女信访工作新局面,为高起点开展妇女信访工作,推进社会和谐进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畅通渠道,完善制度,建立妇女信访长效机制

  为使妇女信访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积极有效的作用,市妇联拓展诉求绿色通道,明确了信访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等,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起妇女诉求及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两性和谐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领导专家接待日”制度。为了提升市妇联信访接待工作的水平,市妇联于2003年初建立了领导专家接待日制度,邀请女律师、女法官、心理学等专家,定时与市妇联领导一起接待妇女来访,为来访妇女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并为她们进行更为专业的维权指导。为了方便妇女群众咨询投诉,适应全市妇女信访的实际需求,市妇联还制作了“领导专家信访接待日制度”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首问负责制度。市妇联机关任何一位工作人员对来访者均不推诿,做到有访必接,首问负责。非信访工作人员接访后均形成详细的来访情况记录,并及时向信访职能部门反馈情况,以便做好必要的后续工作,这样进一步为来访妇女打开诉求绿色通道。

  三是信访预警制度。信访是矛盾堆积而未及时化解的必然结果。预警制度是控制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和激化的有效方法和重要途径。市妇联将全市以志愿者为主体的15万余人的信息员队伍,广泛分布各村(居)、楼道、单元,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村),仔细排查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的发生、发展与激化。

  四是回访下访制度。市妇联针对矛盾纠纷易“复发”的现象,对重大、疑难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不满足于纠纷的暂时平息,在调处结束后,不定期地回访当事人,跟踪了解、督办协议履行情况,并适时地选派维权干部深入到基层以及当事人家中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是否存在纠纷隐患,便当事人上访为维权干部下访。

  五是妇女议事制度。市妇联在基层全面推行并完善妇女议事制度。通过议事会、听证会等,民主商讨妇女权益保障的共性问题,自主解决具体的个性问题,从而畅通了基层城乡妇女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帮助广大妇女切实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民主参与的自治意识。

  六是维权代言人制度。依靠各级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人民陪审员、劳动保障监督员、妇女维权顾问团等载体,为妇女维权代言、谏言。一方面,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向领导决策层广进诤言;另一方面,对妇女维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侵害妇女权益的具体事件,通过表明立场和态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维权问题的快速、妥善解决。

  七是多渠道受理制度。市妇联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在电台联合开辟了空中大调解栏目,在妇女网站开辟了妇女信箱,并和政府12345热线联网,同时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为妇女信访开辟了诉求“绿色通道”。

  八是信息报告制度。市妇联要求每位信访工作人员都要以高度的敏锐性对待妇女信访接处工作。对于疑难、复杂以及涉及社会敏感问题的案件,首先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共商处理方案;对于急性突发案件以及集体、群体信访等社会影响较大,容易扩大化的案件,要在当日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向案涉部门发出通报,以便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尽快缓和矛盾,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九是统计分析制度。市妇联指派专人负责妇女信访统计分析工作,并在《南通妇女工作》上通报,以便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以及妇女工作者及时掌握妇女信访动态。同时,针对妇女信访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一方面促进信访的有效调处,另一方面也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十是考核奖惩制度。市妇联将畅通诉求渠道,加强妇女信访工作作为妇女维权的重点,纳入妇联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范畴,加强对基层妇联组织的考核与奖惩。通过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更大限度地发挥了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作用,使更多的矛盾纠纷控制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控制了越级上访和到省赴京上访数量,也夯实了社会和谐的根基。

  三、更新理念,创设品牌,实践社会管理创新

  畅通诉求渠道,做好妇女信访维权工作,落脚点是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管理。今年以来,市妇联深入探索和实践妇女维权“项目化管理”的运行模式,重点打造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项目品牌。此项目的特点:一是实体化运作。市级中心地点设置在市政府投资建立的南通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内,中心办公面积200多平米,内有投诉受理、谈心、纠纷调解、情绪疏导、法律帮助等多项功能。聘请2名调解员担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及申请调解的群众,同时,政法、公、检、法、司每天各抽调1名人员参与中心值班调解。中心了各项规章制度。实体化运作模式使妇女信访中最突出的婚姻家庭问题得以有效化解。二是网格化覆盖。市、县两级普遍建立“三大机构”,即由党委政法部门牵头、妇联及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联动委员会”;由党委政法部门牵头、妇联日常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由司法和妇联联合成立的、妇联系统行业性的“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普及到乡镇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站)”普及到村级,县一级依托大调解中心(或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乡镇一级依托政法综治中心建立,村和社区一级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建立,同时成立“老舅妈个人调解室”。三是联动化推进。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妇联、公检法司、大调解办、民政、信访、卫生、人社等多个部门联合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联动委员会。联动委员会负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领导、指导、统筹、规划、协调,同时指导南通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与联动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合作、对接,负责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督查、考核等,形成多部门共同关注,多层面预防宣传、多渠道专业化调处、多元化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通过重点打造,“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项目,成为我市妇联系统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也为畅通妇女诉求,加强妇女信访维权提供了重要保障。

  我市妇联在畅通妇女诉求,加强妇女信访维权工作上作了一些新的探索和实践。但我们还需继续努力,向姐妹市学习,多渠道开辟妇女诉求通道,强化妇女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地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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